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交通参与第二十一条有效未经依法许可生产或者不符合机动车、非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