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