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验收组织单位应当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参加。

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符合规划条件、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居住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居住区建设项目产权登记手续。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