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