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和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等技防系统建设,加强乡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完善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乡村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广播、食品、药品、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平安乡村。

加强乡村自然灾害防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等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预警信号传播和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提升乡村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