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五章 乡风文明第三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