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加强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