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因地制宜优化小麦、玉米、花生、生猪、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布局,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围绕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引导支持发展专用面粉、功能性面粉、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中高档主食加工产品、肉制品、油脂制品、乳制品、果蔬制品等食品产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