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发展第十六条有效完善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支持政策,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建设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支持粮食产业发展,依托粮食主产区、特色粮油产区和关键粮食物流节点,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培育粮食产业集群,打造口粮生产、粮食储运、食品加工、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产品期货等中心,提升农业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