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涉企政策和作出重大决定,应当征求相关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