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提供便利,精简审批材料,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实行零收费。

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