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扩大网上办覆盖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