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夫妻所生育子女数,包括夫妻所生、再婚夫妻再婚前所生以及送养的子女总数。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