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二章 和解与调解第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应当设立医患、消费、物业、交通事故、知识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劳动人事等纠纷的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调解相关领域纠纷。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