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有效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应当重点监管。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文明行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及其它不应曝光的情形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向其所在单位、居住社区通报,由公共媒体依法曝光。鼓励、支持群众依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