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规范第二十三条有效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一)文明就餐,使用公勺、公筷,不酗酒、不浪费;(二)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暖等资源;(三)绿色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四)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五)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六)讲究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科学预防疾病。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