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倭肯河干流和主要支流的行政区域交接断面,并提出交接断面水质的控制目标,组织实施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