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有效对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