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条

有效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就业服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