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