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发展与促进第八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评估,确认旅游资源点,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支持有关研究机构、高校、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发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