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9日徐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徐州市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