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依法许可擅自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配备全方位、全程监控设备或者不能保持正常使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