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保护开发,旅游业发展促进,旅游经营服务,旅游安全保障,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