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堤坝管理,充分发挥堤坝的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