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安全要求。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