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铜仁古城保护专家咨询制度,设立由文物、文史、规划、设计、古建、消防、园林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咨询专家库。

古城保护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或者修改古城保护方案、保护名录、规划,以及建设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未经论证、评审或者论证、评审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决策程序。

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