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古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利用铜仁古城内的传统民居开设传统商铺、传统工艺作坊、客栈、茶室等经营服务场所,展示原有居民生产生活形态。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