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古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第十九条有效铜仁古城内既有建筑应当按照原有风貌特征进行维护和修缮。除既有公共建筑维护和修缮由古城保护机构负责外,其他既有建筑维护和修缮由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负责。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