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华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条例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身份由县级以上侨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