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依托黄果树瀑布、夜郎洞和高荡布依古寨等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发展具有布依族、苗族特色的旅游业。自治机关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划开发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完善旅游业态,壮大旅游市场,推动旅游产业化。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