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自治机关加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管理,推进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确保农地农用。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高质量发展绿色农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积极培育、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