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机关依法提请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依法划定湿地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