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的规定,依照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