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自治州应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