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行依法治州,保证宪法和法律在自治州的遵守和执行;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