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