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实施文旅兴州战略,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本行政区域内的文化旅游资源,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开发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地方特色、革命传统等文化旅游项目和产品,优化产品布局,充分发挥山水资源、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等优势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