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生产,在投资、金融和财政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