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条有效自治机关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