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扶持保障第六十二条有效养老服务组织聘用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医疗机构同类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