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以及决议、决定草案可以在表决前提出书面修正案,由主席团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是否提请大会审议。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