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实施《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办法/第三章 利用与促进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消费促进机制,可以通过协助宣传推介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相关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