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