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执行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财政、保险、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住房、就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具体实施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