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指导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县级以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药具及用品的组织供应、免费发放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