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宗教组织、非法传教人员、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利用宗教干预基层公共事务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2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