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乡道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城市道路上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行驶。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农村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地方法规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