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