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城四家子城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城址的义务,对破坏城址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地方法规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